枣阳市太平镇双河高标准农田苗木采购和苗木种植
询价邀请书
受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对太平双河高标准农田苗木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
1、项目编号:ZCX20140304a(枣财采计[2013]4号)
2、招标项目: 苗木采购和苗木种植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响应人报名时需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有苗木生产或苗木经营范围);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响应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拥有苗木培育、生产基地在100亩以上,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
4、本次采购因季节和当地土质等情况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供货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并负责包种植、包后期管理等服务
5、在满足国家规定服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基础上,其次响应商要有三名以上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可以提供全程的技术服务,并且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职业水平和类同项目的业绩信息资料,并且在项目实施中这些人员应是长期全程驻地服务。
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14年3月18日下午15:00之前递交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一号楼六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3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9、响应人对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11、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须在本响应邀请第3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本中心不接受未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
招标人: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电 话:0710-6313525 联系人:熊先生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