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维修项目(一)(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鄂采计[2017]-32951号文件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维修项目(一)于2017年12月14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因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拟进行二次谈判,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YC2017099-2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维修项目(一)(二次)
三、项目预算:22万元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门房及办公室室内原有设施材料拆除,门窗、天花、地面、墙面、水电路等翻新改造,改造面积约 500 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3)施工地点: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峰镇法庭。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谈判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维修项目(一)竞争性谈判专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维修项目(一)竞争性谈判专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维修项目(一)竞争性谈判专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谈判供应商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申请人的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谈判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递交以上资料时请附原件清单二份。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必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六、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节假日休息)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售展中心二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3楼院务会议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谈判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3楼院务会议室。
九、谈判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4日
十、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王一
联系电话:0717-582194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龙华
联系电话:0717-6448240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国际售展中心二楼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