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苦桃河东河段、西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竹山县苦桃河东河段、西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鄂水利函【2017】319号文件要求,依据竹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竹财采认【2018】 237 号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受竹山县水务局(招标人)委托,对竹山县苦桃河东河段、西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服务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内容为: 苦桃河东河段、西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1.2.2采购预算:83万元。
1.2.3设计周期:60天。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
1.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请投标人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分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竹山(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1.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竹山政府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山县水务局
地 址:竹山县人民路3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5937757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金华艺术玻璃对面二楼)
联 系 人:张友林 电话:0719-8678107 18971907007
日 期: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