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采购人同意,现对“安徽丰乐农化有限公司化工中间体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09CGFZ0667)做以下补充说明:
一、相关技术要求补充说明:
第一包 搪玻璃设备
1、反应釜工作温度和压力,执行搪瓷反应釜有关技术规范罐内工作压力不高于0.4MPa,夹套工作压力不高于0.6MPa,工作温度不高于200℃。
2、第1-11波纹四氟石棉垫片是指四氟石棉垫片。
3、配置的减速机类型为摆线轮减速机,F46底阀指衬氟球阀。
4、反应釜要求使用锻件卡子。
5、序号9、10项F4000L和F5000L反应釜(夹套)为笔误,实际为搪瓷储槽,只需配液位计,无需夹套,其他配置要求不变。
第二包 不锈钢反应釜
1、反应釜材质为不锈钢304,夹套材质为碳钢。
2、夹套允许工作压力不高于0.6MPa,罐内允许压力不高于0.4MPa,工作温度不高于200℃。
3、管口参照93标搪玻璃反应釜。
4、有投标人建议6300L釜采用闭式,现变更为采用闭式。
5、有投标人提出加热是盘管还是整个筒体,本次招标要求为筒体夹套,与搪玻璃反应釜夹套相同。
第三包 非标钢制设备
1、投标人投标书中须提供设计图纸。
2、非标钢制设备配置石棉垫片。
3、不锈钢非标设备主材为不锈钢304,支腿为碳钢。
4、100m3碱贮槽和50m3溶剂贮槽中的爬梯由中标方制作,至于爬梯安装问题中标方可以在下料后到现场安装。
5、前期提供的电子版图纸存在着与设备清单尺寸不相吻合的问题,采购人本次会重新给予相吻合的图纸,并以此图纸为准。
注:我中心已将图纸发送至购买此包项投标人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6、采购人给予的碳钢和不锈钢非标设备图纸仅为管口方位大样图,以提供给投标方参照,具体的设计、制造、防腐、运输、验收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7、有投标方问螺旋板换热器直径、流道间距等问题,标书提供的型号中已含相关信息。
8、真空容器内壁一般不允许用加强筋。
9、空气罐请配压力表。
第四包 非标塑料设备
非标塑料罐使用介质为水或酸性液体。
第7、8项20立方、50立方非标酸储槽材质选用玻璃钢。
第五包 金属泵
1、由于采购人已经选定材质,故对介质主要成分、温度、密度、PH值不再回答。
2、防爆电机的等级为ExdIIBT4,材质不允许改动。
第六包 非金属泵
第2项50FZB-30L的含义是材质为氟塑料的自吸泵,进口为DN50,扬程为30米。
第12项中盘管换热面积为12m2。
第七包 压滤机
压滤机使用温度不超过80℃,压榨压力不超过0.8MPa。
压滤机滤布由采购人自己配置,故无需回答滤布型号。
1250、1000的压滤机需要设置自动拉板装置。
本次招标提出滤板尺寸、隔膜的技术参数要求不变。
第八包 干燥设备:
1、闪蒸干燥机为蒸汽加热,蒸汽温度不高于160℃,压力不高于0.6MPa。
2、闪蒸干燥机要求配置的附件有鼓风机、加热器、螺旋输料器、搅拌机、旋风分离器、布袋捕集器(物料颗粒度不高于300目)、星形卸料器、引风机。
3、与物料接触的部分材质要求为不锈钢304,支架部分材质为碳钢。
第九包 玻璃钢冷却塔
玻璃钢冷却塔外壳是玻璃钢,不含砼,进出水温度调整为42~32℃。
第十包 石墨设备:
工艺测温度不高于120℃,压力为微负压-常压,服务测温度为-15℃~40℃,为自来水或冷冻盐水,压力不高于0.4MPa。
浸渍树脂为改性酚醛树脂,介质中含甲苯类溶剂。
20m2直径为650的石墨换热器变更为20m2直径500的石墨换热器。
第十一包 锅炉
另加水箱9m3,外形尺寸2800×1800×1800。
锅炉配压力表、烟囱。
中标人只负责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不含安装人工费、材料费及取证费。
第十二包 制冷机
1、具有热回收装置是指通过换热器回收高压出口氟利昂热量,产生热水供生产或生活使用,对热水温度无明确要求。
2、盐水箱是指中转箱,而非带蒸发器盐水箱。
3、内循环泵请配压力表。
第十三包 空压机
1、10m3/min、20m3/min空压机,排气压力为0.85MPa,如排气量不能完全吻合,可选最接近的,但上下浮动不能大于1m3/min。评审时,同等条件,出气量大的优先。
2、空压机为风冷,不需冷冻干燥机,无热再生装置前后分别需配除油过滤器、除尘过滤器。
第十六包 液体灌装机
液体灌装机未详细列出必要的辅助装置,可能造成供应商误解,使提供的设备不能用,现将辅助装置明确为:输送带8米,动力头2套。
第十九包 喷码机
1、机箱和打印头尺寸可根据投标商自己选择,我公司不做硬性要求,但导管长度仍要求不小于3米。
2、数据输入口选择:输入口可由投标方自由选择,传输速度需在标书范围内或大于此传输速率。
3、墨水系统:墨水及稀释盒无需尺寸要求。
二、投标提示:
1、请所有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开标前携带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到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换取标书购买收据。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到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解释权归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30001
地址: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办公楼)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徐宁
电话:0551-2692116
传真:0551-2619863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阜阳路支行
账 号:1023701021000334057